序:一般的挫折、生病、破產或工作不順,都不像離婚這麼傷人。它貫穿所有的痛苦深入生命最深處,深到人一生都觸不到的底層。
回想2003年我牧會的第一年,遇到了這四個女人真實的故事,於是就與這四個女人的故事跟自己作一個對話:
案一:「雅兒十年前結婚至今長期被丈夫毆打,去年因不堪被虐待當場喝硫酸自殺,送醫後被救回但食道嚴重灼傷,在就醫期間,雅兒決定提出離婚訴訟。今年,在法扶會的幫助下,判決確定離婚。然而,不到兩個月的時間,雅兒又回到前夫身邊。」
案二:「吉兒這十幾年的婚姻生活,是處在長期被丈夫毆打,偏愛打吉兒的臉部,好幾次吉兒的臉部差點毀容。但吉兒寧可被丈夫毆打,決不開口提出離婚,反而是吉兒的丈夫不斷地和吉兒提出離婚。最後於四年前離婚,但又與丈夫同居。」
案三:「佩兒約四五年前離婚,離婚的原因不是被丈夫毆打,而是因處在異文化的家庭、婆媳之間的關係與丈夫本身的性格。在掙扎、不捨與抉擇之間,決定離婚。」
案四:「美兒嫁給漢人,長期被丈夫毆打,婚姻不美滿。受不了長期被丈夫毆打,在家人的協助下,幫助美兒離開丈夫,好不容易離婚手續都已辦妥,但美兒又決定撤回,回到丈夫身邊。」
面對這四個女人真實的故事,一開始我那不成熟的想法告訴我:「她們為何甘願被打呢?他們為何無法離開丈夫?是無法獨立自主嗎?是社會傳統的束縛嗎?」,那時的我,只是單純的不願看到她們這麼的痛苦,卻忘了她們無法離開丈夫的各種理由…她們的身心有著揮不去的婚姻暴力的陰影;肉體上的傷痕、心裡的恐懼。接著,我的先入為主的觀念跑出來說:「妳不會趕緊報警嗎?妳不會趕快尋找管道資源嗎?為什麼這麼傻讓丈夫打呢?」,於是,一個聲音又跑出來告訴我:「她們並不是不願意報警或是尋找資源,而是她們顧念小孩,以及無法放下難以割捨的夫妻之情。」這些問題,並不是用幾句話就能即刻解決;因為這涉及每一個人對人事物都有不同的價值觀及做事的態度,而這價值觀與態度來自於她的成長環境、家庭、社會、文化……等等因素。
後來,我作一個反省並從這四個女人的故事,重新找出她們無法離開與放不下的幾個理由:
第一個問題是家庭支持系統薄弱。雅兒、吉兒與佩兒不僅要面對婆家的不善且不諒解,同時也要面對娘家的不諒解與承受部落不同聲音的壓力。
第二個問題是經濟能力弱。雅兒、吉兒、佩兒與美兒的教育程度不高,只有中學程度,再加上她們沒有一技之長,很難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。
第三個問題是離婚後的孤單。雅兒、吉兒、佩兒與美兒離婚後,從原本維繫一二十多年的家庭生活,轉為單身生活,對她們來說,是需要勇氣與時間去適應及面對。
最後,用不同的態度與想法深入瞭解這四個女人內心的痛,唉…她們的痛讓我更加疼惜她們。除了疼惜也讓我重新去看這件事背後的家族情結、文化情結、部落生活情結、信仰問題以及思考男性會出手打人背後的原因。
註:此篇文章為ciwing的牧會生活札記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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