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7年 5月15日清晨5:30,從監獄傳來的槍聲…結束了湯英伸19歲的生命,而他帶著台灣社會給予他的污名—「滅門血案」與「引狼入室的悲劇」一同離開台灣這塊土地……
1986年1月25日清晨
帶著憤怒毫無理性的親手殺了三條人命
只因他是原住民
可以污辱、可以虐待?
他是這麼地活潑、善良的青年
為什麼如此的對待?
英伸在殺人後,一人孤單地走著,走得好疲累
於是,在他的日記本上頭一次寫著這樣的詩…
不為了什麼……
沒有目標,沒有理想,竟也甘願投身紅塵。
問,那是你不滅的夢想嗎?
卻只能回答,我不知道。
走過褪色的紅磚道,
看汽車駛遠時揚起的塵埃,
不禁覺得好孤獨,
曾說過要成功!
曾說過要忍耐!
卻按奈不住即崩潰的神經,
大罵一聲:太不公平了!
1986年1月26日下午6:00
他一個人孤單、無奈與複雜的心情自首
帶給各界對他負面的輿論
1986年2月2日清晨
留下簡短的遺書結束生命
然而卻被好心人救回一命
遺書中提及他對不起家人
對不起死者與死者家屬
願死後獻上身體器官補足遺憾
1986年2月14日寫了一封信
鼓起勇氣對家人的告白:「是的,好想回家啊!那美麗的家園。」
1986年這一年
宗教團體、民間團體為英伸事件奔波
最終逃不了死刑的命運
1987年5月15日清晨5:30
英伸執行槍決結束生命
手裡拿著扭歪的聖體十字架
陪著英伸渡過害怕、自責…痛苦而漫長的日子
日期:2000年5月
說明:閱讀1987年6月《人間雜誌》的〈湯英伸救援行動始末〉與〈悲劇的背後探索〉系列專題報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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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他就有特權,
去殺死一個世事都還懵懂的小孩?
王法雖嚴,不殺無罪之人,
在他殺死那個小孩後,
他也徹底斷了,自己被特赦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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