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ep 28 Sun 2008 15:36
  • 槍響


    

1987515日清晨530,從監獄傳來的槍聲…結束了湯英伸19歲的生命,而他帶著台灣社會給予他的污名—「滅門血案」與「引狼入室的悲劇」一同離開台灣這塊土地……

 

1986125日清晨

帶著憤怒毫無理性的親手殺了三條人命

只因他是原住民

可以污辱、可以虐待?

 

他是這麼地活潑、善良的青年

為什麼如此的對待?

英伸在殺人後,一人孤單地走著,走得好疲累

於是,在他的日記本上頭一次寫著這樣的詩…
 

不為了什麼……

沒有目標,沒有理想,竟也甘願投身紅塵。

問,那是你不滅的夢想嗎?

卻只能回答,我不知道。

走過褪色的紅磚道,

看汽車駛遠時揚起的塵埃,

不禁覺得好孤獨,

曾說過要成功!

曾說過要忍耐!

卻按奈不住即崩潰的神經,

大罵一聲:太不公平了!

 

1986126日下午600

他一個人孤單、無奈與複雜的心情自首

帶給各界對他負面的輿論

 

198622日清晨

留下簡短的遺書結束生命

然而卻被好心人救回一命

遺書中提及他對不起家人

對不起死者與死者家屬

願死後獻上身體器官補足遺憾

 

1986214日寫了一封信

鼓起勇氣對家人的告白:「是的,好想回家啊!那美麗的家園。」

 

1986年這一年

宗教團體、民間團體為英伸事件奔波

最終逃不了死刑的命運

 

1987515日清晨530

英伸執行槍決結束生命

手裡拿著扭歪的聖體十字架

陪著英伸渡過害怕、自責…痛苦而漫長的日子

 


日期:2000年5月

說明:閱讀1987年6月《人間雜誌》的〈湯英伸救援行動始末〉與〈悲劇的背後探索〉系列專題報導



Posted by ciwingmasa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1) Trackback(0) Hits(246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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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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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因為他被汙辱被虐待,
    所以他就有特權,
    去殺死一個世事都還懵懂的小孩?

    王法雖嚴,不殺無罪之人,
    在他殺死那個小孩後,
    他也徹底斷了,自己被特赦的可能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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